张居盛表示,《纲要》提出健全监督机制六大路径,实现有效监督。
一是党的监督常态化。
二是以强化人大的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全方位的监督体系。
三是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四是强化司法监督,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加强对司法活动的全程监督、动态监督。
五是完善行政内部监督机制。
六是健全舆论监督机制。
近日,四川省委、省政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昨日,成都大学张居盛教授表示,强化监督问责机制是深化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健全监督机制,对公共权力有效监督和制约,依法规范和行使公共权力,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程序化和法制化,对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四川具有重要意义。
张居盛认为,《纲要》提出构建全方位监督体系、推进问责法治化的目标,要从内部和外部健全监督机制。“构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全方位监督体系。”
“问责与监督密不可分,是监督的必然结果,可以强化监督实效。”张居盛说。他认为,问责制是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中逐步建立起来的。《纲要》提出,全面推行问责制度。主要表现在明确问责目的、扩大问责对象、细化问责事项、规范问责程序这四个方面。《纲要》提出“推进问责的法治化,建立问责跟踪监督制度,将问责执行到位”,还要建立问责信息公开制度,通过网络将被问责人员的信息公开,让民众能够监督问责。
成都晚报记者 胡科 实习生 李培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