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郭莹)4月25日报道 人与人之间交流和沟通总会有纠纷,生活在法制社会中的我们又应当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利益?25日,成都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副院长,法学系主任邓陕峡登上金沙讲坛,为成都市民朋友讲授纠纷的解决之道。
纠纷解决可以通过多种途径
“什么是纠纷?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讲坛一开头,邓陕峡对纠纷一词就作出了解释,“纠纷就是纠缠纠葛的意思,这个词本身就说明了纠纷这个现象具有复杂性和难解性。”
邓陕峡指出,除了刑事案件之外,所有其他案件我们都可以纳入到纠纷的范畴之类,比如,买卖借贷或者服务等合同关系发生了紊乱属于民事合同的纠纷;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文失当或者不当采取相应行政措施就属于行政纠纷;产品质量发生问题,就有可能产生消费者权益的纠纷;因为环境受到污染,产生了损害赔偿纠纷等等。
“纠纷是处处在,纠纷是时时有。那么解决纠纷,我们可以用什么方式呢?”邓陕峡归纳了六种解决方式,分别是和解,妥协、斡旋、调节、诉讼及仲裁,“前两种方式依靠和平对话和让步终止纠纷,中间两种则必须在当事人双方意愿范围内进行,最后两种归于裁决范畴。从这里可以看出,纠纷的解决方式是多样的,当事人可以谨慎选择。”
"发生在熟人之间的案件,比如说离婚,民间借贷,这些案件关系到社会生活领域的私人领域,含有浓厚的身份、亲情、乡情等社会关系。这类案件我们可以把它称之为关系型的纠纷。在处理上必须考虑这些当事人日后还要在一个社区生活,还要维系关系,因此,解决纠纷的重点在于摆平调和各方的关系,让纠纷平息下来。所以这类纠纷往往通过调解方式能够达到比较好的效果。”
邓陕峡表示,发生在商业借贷,房地产领域,知识产权领域,金融证券领域的经济纠纷,因为发生于陌生人之间,或者发生在组织和组织之间,属于社会生活的公共领域,所以这一类案件可以称之为规则性的纠纷。对于规则性纠纷,重点则是通过纠纷解决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晰经济活动规则,因此更适合仲裁或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
避免无原则私了 重视证据保留
“很多人在遇到纠纷的时候不习惯做法律鉴定,而是通过私了的方式,但是要注意,无原则的私了不仅不会妥善解决纠纷,而且会让矛盾升级,甚至产生新的纠纷。”邓陕峡举了一个案例:2012年陕西玉林衡山县发生一起私了纠纷案件。当事人一方是衡山县的百姓医院,另一方当事人叫闫某,2012年3月8日闫某家里五口人食物中毒,他立即致电自己的朋友,百姓医院院长安某,在经过安某的一系列治疗以后,家里其余四口人的病情均有好转,但症状最轻的闫某的父亲却不治身亡。闫某难以接受,也对百姓医院诊治水平产生了质疑。老人过世以后,医院的院长带领着他们医院40多名医护人员在老人灵前读了忏悔书,并带着医务人员在灵前集体下跪磕头。后来在中间人调节之下双方签订一个协议,医院停止营业三个月,停业期间医护人员要反思过失,重新进行培训和学习,如果违约开业的话,百姓医院将向闫某陪护300万元用于慈善捐助。但在一个月后,安某就打算开业了,一气之下的闫某买了锁链,将医院的大门就锁起来,不让医院开业,医院闻讯报警,民警对闫某的行为处以10日拘留。
邓陕峡表示,在这个案件中,双方没有做医疗事故鉴定,这是一个硬伤,其次,双方私下达成停业整顿的协议,这是违法的,因为按照行政法相关规定医院要进行行政停业整顿是卫生部门决定的。因此她总结道,“私了如果处理不好,和暴力就是一线之差。”
她指出,要避免纠纷,就需要强化规则意识,提高收集证据的意识,“比如说在债权债务中,如果涉及到金钱比较大额的,最好避免直接支付,可以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保留相应的转帐凭证。如果是好朋友借钱不方便打借条又怎么办呢?用录音和发短信的方式也是可以的。如果身体受到了外界的侵害,一定要第一时间去医院验伤保留证据,一句话,重视自己的权利,法律不保护懒人。”
(本文转自成都全搜索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