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开展我院2020-2021学年国家资助相关工作,根据《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成大学〔2020〕7号)精神,我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9月25日,我院召开2020-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审会议,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学院监督小组组长、学院副院长屈陆(主持工作),学院党政办公室江志军,代理班主任王彩燕、班主任助理孙震参加会议。会议由代理班主任刘一达主持。
会议依据《《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成大学〔2020〕7号)精神、《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学校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等级的划分、对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最终通过了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