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分团委、学生会及学生支部:
为全面落实《成都学院(大学)2011-2012学年度学习风气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保障出勤率,规范课堂纪律,建设良好的学习风气,顺利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学院学风建设各项具体措施
1、分团委、学生会、学生支部、各班级通过召开动员大会、组织生活、讨论交流会等形式深入理解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学院召开专门的迎评宣传大会,届时将邀请评建办、学生处以及学院领导做专题讲解。
2、3月上旬,班主任组织各班班会,讨论并制定各班学风建设实施细则,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在各班开展“我为评建献一策”活动,学院评选出优秀项目参加学校评比。
3、为了更好地为学生服务,切实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学院将在2223办公室外设立意见箱,同时向全院同学公布相关领导和老师的邮箱,畅通学生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安鸿:,杨晔:)
4、成立由学院领导、学工办、班主任、分团委书记、学生干部和党员组成的政治学院学风督查组,对各班出勤情况进行抽查。大一、大二、大三各班设立督查小组,由班干部、学生党员、平时经常缺勤的同学共同组成,各督查小组之间进行互查。督查结果将定期在学院公示栏公布,对经常无故旷课的学生按《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与处分,班级出勤情况将成为本年度优秀班集体评选的重要参考指标。
5、组织大一学生周一到周五早上的早自习和周日到周四无课晚上的晚自习,每周日晚为固定班会时间,由班主任统一安排班会内容。大一学生早晚自习情况由院学风督察组检查。
6、配合学校“校园文明?你我的约定”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团日活动、专题讨论、文明寝室评选等形式在学院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强化课堂文明和寝室文化建设。
7、由法学系专业教师指导,分团委和法律援助站共同组建法律爱好者协会,面向全校学生招募会员。爱好者协会对外进行法律援助、普法知识宣传和其他社会服务等工作,对内则通过案例研讨、专题辩论、司法考试交流、公务员考试交流、法律读书会等形式积极提升学生科学人文素养。
二、落实学风建设奖惩制度
1.个人奖惩制度。对于在出勤检查中受到批评的同学,按照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减分项目给予减分。对于在学风建设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学院将给予学风建设单项奖励。
2.班级奖惩制度。本年度学风建设活动结束时,将根据学校要求,积极开展学风建设优秀班集体表彰,班级学风建设活动情况将成为优秀班集体评选的重要条件。
3.学习竞赛活动奖励。根据开展的学习竞赛活动内容和结果给予学风建设相应单项奖励。
本实施办法由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
政治学院
2012年2月